案例简介
消费者购买车辆两个多月,出现过一些故障,比如行驶过程中失去动力,仪表指示变速箱功能异常,停车故障等去维修厂维修在修理者采取消除故障代码,更换换挡电机等方法后,修理者告知消费者可以提车使用一个月后,车辆行驶时再次出现同样的故障,维修人员为车辆更换了相关线束车辆继续使用两个月后,一次行驶再次出现故障,消费者要求退换车
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两次,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未消除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处理意见
根据故障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定指南》,判定行驶过程中失去动力是否属于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满足上述退车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者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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